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已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资料,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自检,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红线面积45589.91m2,本期建设用地面积21913.31m2,主要包含一栋低空运营管理楼、2个直升机/eVTOL起降区、1个无人机起降区。低空运营管理楼地上2层,无地下室,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10.6m,建筑面积4829.27m2。
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项目(一期)由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4886.68万元,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3023.88m2,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43023.88m2。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2025年11月。
项目参建单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结论:
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一期)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其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电话0755-23452590,邮箱:jiajunlin@szairport.com。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