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机场旅客携带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公告
2025-07-02
尊敬的旅客朋友:
根据民航局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充电宝,旅客可以选择自弃,也可以选择暂存或邮递服务:
1.暂存服务:深圳机场提供7天免费暂存,地点在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工作人员将开具回执单,请在暂存时限范围内凭回执单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2.快递服务:收寄地点包括A值机岛岛尾东侧商务中心;1号、38号安检通道前端候检区入口处、四层出发4号门问询柜台顺丰代收点。(注意:按照邮递公司要求,罗马仕、安克品牌充电宝暂不提供邮寄服务;鼓包、破损、表面有磕碰的充电宝不予邮寄)。
为了您和他人的航空出行安全,请大家提前对照检查自己的充电宝是否符合规定。感谢旅客朋友对深圳机场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